对于想要在济南市涉足烟草零售行业的创业者来说,办理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是开启创业之路的第一步。那么,这个许可证的办理究竟有何讲究?又需要满足哪些严格条件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走进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世界,探寻其中的奥秘。

一、什么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平常个体商店想要经营卷烟零售业务应该办理的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属违法行为,请勿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业务。
二、济南市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有哪些条件
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济南市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经营场所经营执照原件。
2、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文件:
(1)经营场所属自有的,需出具房屋权属证明(包括房产证、建设规划许可证、购房合同、当地镇级建设部门的准建手续、镇级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其他有效的法律证明)。
(2)经营场所属租赁性质的,除出具上述房屋权属证明外同时需出具租赁合同。
四、哪些情形烟草专卖局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1.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2.未成年人及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零售业态属于“娱乐服务类”的企业或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情形的除外)或者个体工商户,及其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
4.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5.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6.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7.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8.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9.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10.经营地址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周围;
11.利用自动售货机(柜)销售烟草制品的;
12.利用信息网络渠道销售烟草专卖品的;
13.党政机关内部;
14.同一经营场所已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许可证还在有效期内的;
15.已被政府纳入拆迁规划且规划已经公布,政府明令禁止办理相关证照的。
五、办证过程中,申请人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要提前布置经营场所,做到有招牌、门头等,便于核查人员勘验、拍照。
2、要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核查人员及时准确到达经营场所。
3、要积极配合入户核查,如果受理机关或审批机关无法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申请人的,或者申请人或代理人拒不配合实地核查的,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以视为申请人撤回申请。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主要讲述了济南市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有哪些条件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以上没有完全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还需要相关的帮助,欢迎咨询我们,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