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座充满商机的城市,每天都有无数创业者怀揣梦想,希望在这片热土上开疆拓土,成立自己的公司。然而,对于初创者来说,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往往是:哪些财产可以用来设立公司呢?今天,我们就来揭开这个谜团,看看在济南,哪些财产能够“点石成金”,助您一臂之力,开启创业之旅!
一、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类型
股东出资不仅限于货币,还可以使用各种形式的非货币财产。
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基本要求
(一)可用货币估价
非货币财产用于出资前应当评估作价,以核实财产价值,并作为股东出资额的依据计入公司注册资本,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
(二)可依法转让
对于还未能基于生产经营形成留存收益的初创企业而言,股东的初始出资是公司维持经营运转的首要资金来源。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三、常见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方式
1、土地使用权出资
根据土地的权属性质不同,可分为国有土地出资和集体所有土地出资。不同属性的土地,土地使用权的出资则有不同的规定。
2、股权出资
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方式参与设立公司,实质是对其享有的股权进行转让的行为。因此,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所出资的股权还应当符合股权转让的条件。
3、债权出资
债权出资实质是一种信用出资,根据《公司法》规定,对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只要出资的财产符合可用货币估值、可进行转让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都可以进行出资。
4、知识产权出资
四、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法律要件
1、必须进行作价评估
2、必须可以依法转让
3、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五、不按期出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不能如期出资的出资人须对其他股东承担出资违约责任。
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3、不能如期出资的出资人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清算过程中的清算财产补充责任。
5、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未能合法出资的出资人的非合法出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主要讲述了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类型,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基本要求,常见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方式,不按期出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按期出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以上没有完全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还需要相关的帮助,欢迎咨询我们,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