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的公司成立过程中能否签订合同?这是许多创业者关心的问题。本文将直接给出答案,并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帮助您做出明智的决策,确保公司的顺利成立和运营。
一、我国法律有以下三种界定标准
(1)如果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来签订合同,之后公司成立了,那么原则上由公司来承担合同责任。
(2)如果发起人以设立的公司的名义来签订合同,最终公司没有成立,那么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
(3)为了设立公司,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发起人应承担合同责任。
二、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
由于公司尚未成立,直接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有时无法取得合同相对方的信任,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因此发起人多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为解决办法
(1)如果公司最终登记成立的,则合同相对方有权选择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也有权选择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2)如果公司未成立的,则合同相对方只能选择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但有权要求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设立中的公司不具备主体资格
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而在设立中的公司还没有取得民事主体的资格,同时也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设立中的公司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义务能力。
四、以发起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公司设立中发起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公司可以对签订的合同进行追认,确认为公司签订的合同,公司承担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 。如果设立中的公司因各种原因后来没有设立成功,那么签订合同的发起人需要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主要讲述了我国法律有以下三种界定标准,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设立中的公司不具备主体资格,以发起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以上没有完全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还需要相关的帮助,欢迎咨询我们,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