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中国发展经济中非常活跃的市场主体,可见于现实生活中的大街小巷,为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随之与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何承担?本文重点从个体工商户作为被告承担责任入手,探讨相关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的定义
个体工商户是指城乡公民以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作为营业资本,依法登记并在法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家庭。《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二、个体工商户的民事责任承担
1、个体工商户是个人经营的,债务应由经营者个人承担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个体工商户虽有“户”之名,但其法律人格往往与出资人高度重合,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是由出资者亲自管理的,出资者与其出资的财产并未分离,故其在商事交往活动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当由出资人承受
2、个体工商户是家庭经营的,债务以家庭财产承担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形式是家庭经营的,需以家庭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然而实践中常有登记为个人经营但实际为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若拟将该家庭成员列为共同被告,则需要就其作为实际的经营者承担较高程度的举证责任,该举证责任包含内外两方面。
3、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二者应当一同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基于工商登记在对外经营中的公示公信效力,登记的经营者应当和实际经营者一同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登记的经营者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根据与实际经营者的真实权利义务关系内部分清责任,但不能以此对抗第三人。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主要讲述了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何承担,主要是区别于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这两方面的区别。如果您也是个体工商户,不妨多观看下本篇文章的相关内容,为了日后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也能起到居安思危的作用。希望本文的内容,能给您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