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修改通过,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公司法》修改的一个亮点便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责任进行了调整,设置了最长五年的出资期限。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股东大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将“空壳公司”注销
存量公司可以将相应的空壳公司注销。履行注销程序之后,公司便不复存在,股东也就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规定的出资义务。
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二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可以在二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三)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新《公司法》仍然允许股权代持关系的存在。但是问题是注册资本实缴制背景下,名义股东存在着被强制出资的风险,并且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名义股东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这也加大了名义股东的风险。
到这里,将新《公司法》规定的实缴注册资本的变化以及存量公司合理的应对方式给大家解释清楚了。如果您对此有什么疑惑,可随时联系我们。